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我州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凉山州辖区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本次州本级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对应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我州全日制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凉山州辖区内的人员。
(二)驻凉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
(一)我机构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部队所在地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注意】申请人需根据自己申请的资格种类查看州本级或各县(市)官方公告,分级申报、分级审核。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意:“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具体要求参看各县(市)认定机构发布的工作通知。
(五)身体条件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具体要求参看各认定机构发布的工作通知。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认定流程
2026年下半年我州教师资格认定仅设置一个认定批次,不再增设其他批次。本次认定工作分为网上申报、统一体检、现场材料确认、审核公示、证书领取五个环节。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时间:2026年9月15日00:00至2026年10月15日17:3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均可报名。
2. 网上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 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撤销认定,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二)体检要求
本次在凉山州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须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可自行在公告附件2下载或到指定体检医院领取。
1. 指定体检医院: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西昌市文汇东路60号)。
2. 体检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上午体检,周末正常开展)。
3. 体检要求: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版1寸白底证件照。未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的一律不予受理。
本次体检由指定体检医院统一将体检信息报送至我机构,申请人无需将体检报告上传报名系统。若医院暂未完成体检信息报送,申请人可携带纸质体检报告参与现场材料核验。
(三)现场材料确认
本次认定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体检并取得体检结果后,须到场完成纸质材料现场核验确认。(委托办理说明: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本人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除携带本公告现场确认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外,还须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字并捺印的委托书、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10月19、20日上班时间(08:30-12:00,14:30—17:3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教师发展中心三楼303室(西昌市文汇北路96号)教师发展科。
现场材料核验规则:系统自动核验通过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无需携带纸质原件;系统显示部分核验或核验未通过的,须携带对应证书原件及佐证材料参加现场审核。
申请人须准备以下材料用于现场核验:
1. 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 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须与本次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为同底版,照片背面可手写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5. 身份属地佐证材料(按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类别):
(1)社会人员:户口本或居住证。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携带户口本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在凉在读研究生(已经取得本科学历):携带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驻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携带所在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4)在凉居住的港澳、台湾居民:携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凉山州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含专升本)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6.现场审核要求
工作人员现场一次性核验全部材料,材料不全、信息不符、缺少签章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请人须在本批次现场确认截止时间前补齐所有材料;逾期无法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四)结果审核公示与证书领取安排
现场确认全部结束后,我机构将在法定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后续另行发布审核结果公告、证书领取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交流渠道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及时加入指定QQ群(群号:717718522),进群后统一修改备注:“姓名 申报学科”(如:张三高中语文)。后续通知、工作提示将在群内发布,请及时关注群公告和群消息,避免错过重要安排。本次认定工作全部结束后,QQ群统一解散。
(二)重要提醒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按规定要求完成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等事项。
3.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使用手册”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9月11日